目前国内法律没有对商品的具体预售时间进行限制,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预售商品必须约定履行期限,因此预售时长没有具体信息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商家没有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就单方面修改发货日期,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第六条司法责任追究工作在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由负责检务督察的部门组织落实。负责检务督察的部门承担线索受理、责任调查、提出追责处理建议等事项;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在线索研判、责任调查等环节提供协助;政工人事、机关纪委等部门依职权承办有关追责处理事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