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案件移出本辖区进行异地审理,相关联的行贿案件是否也应移出,以避免产生利害关系而引发的管辖争议?法律专家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贿赂检察人员的行贿案件进行异地管辖并不少见,从司法程序规范层面,避免了审判活动遭受不必要的质疑。2018年6月,李某伪造青海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印章,冒充房屋中介人员,先后与房主敏某、张某某签订《三方购房协议》,并以资金监管为由骗取敏某22万元、张某某10万元,合计32万元购房款后逃匿。李某以为自己逃了被害人就找不到他。不料,被害人报案,警方对李某立案侦查。2019年5月对李某采取网上追逃措施。知道这一切后,李某犹如惊弓之鸟,开始了逃亡之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