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秦皇岛中院携手秦皇岛市河长办在洋河水库建立秦皇岛市河湖保护司法服务站,以司法职能的充分发挥倾力服务全市水资源保护,切实加大对河湖淡水资源保护力度。秦皇岛中院依法审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起诉秦皇岛某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和秦皇岛生态文明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和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指导性案例,2023年1月被推荐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方网站刊登。秦皇岛中院还利用该案被高效化解的契机,在全省率先设立用于环境治理修复的环保专项资金账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