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对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进行调查时,农民工所工作的公司系违法挂靠,优先受偿权无法通过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确认。经过多次反复查阅案卷、分析案情、研究诉讼程序,发现人社部门没有对欠薪企业主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账户拨付工程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发现该救济途径后,民事检察部门迅速将线索移交给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介入后通过调查核实依法督促人社部门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由企业主、群众代表、基层代办员、新闻工作者等组成的第一期35位改革督察员正式“上岗”。他们将发挥专业所长,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精准发现问题,推动改革不断深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