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面对新的国际环境,我们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不断拓展我国的发展空间。同时,要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充分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中国经济是大国经济,内需潜力大,内部可循环,只要办好自己的事,就能够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行稳致远。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