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国首个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基础性、综合性行政法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今年4月,《江苏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先试先行,以海洋水质变化情况为评价依据,分类确定补偿标准和核算方法,按照“保护者受益、损害者赔偿”的原则,采取省、市两级双向经济补偿的方式,发挥省、市互相监督鼓励作用,推动开展地方海洋生态补偿创新实践。双鸭山、伊春、绥化等地积极为新就业形态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服务,提出企业合规建议。鸡西、黑河、大兴安岭等地在外卖员、快递员出行路线附近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单、便民联系卡等,线上运用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直播等媒介,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定期推送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帮助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