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太热了,有同学邀请你到河沟堰塘游泳,能去吗?”“太危险了,绝对不能去。”今年夏天,城口县公安局“木兰护花”女警工作队组成“蓝色蒲公英”宣讲队,走进夏令营、社区学习室,开展防溺水、防诈骗、防不法侵害等法治宣传教育。涪陵区公安局各派出所与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联动,围绕防溺水与急救、常见消防器材使用、防未成年人侵害等内容,以实际操作、情景再现、游戏互动等形式设计暑期安全课,调动起学生假期“上课”的积极性。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提出,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增加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和责任类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针对侵占、挪用、克扣“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的国防教育财产”的行为,增加有关法律责任;并就“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的,或者盗用国防教育名义骗取钱财的”情形,增加民事责任有关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