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明确的“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行为人主观上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间谍组织或者间谍组织代理人,仍接受其命令、派遣、指使、委托、资助为间谍组织服务,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构成间谍罪。其“任务内容”,不限于收集、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也包括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介绍、报备、策反相关人员,以及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指令,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或者作为内应力量长期潜伏等。本次京台教育交流周·基础教育专场由京台基础教育校长峰会发展而来,截至2023年已成功举办9届。本届京台教育交流周·基础教育专场活动通过授课研讨、专业交流、参访体验等活动,共享京台基础教育成果与宝贵经验,进一步深化京台基础教育交流,促进京台基础教育共同发展。(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