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