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准格尔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煤炭采购、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新时代以来,围绕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拔尖计划”进入2.0阶段,已建设288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强基计划”启动实施4年来,39所试点高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选拔培养人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