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王莹的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王莹作为新浪微博用户,亦为江歌案的旁观者,微博账号具有大量粉丝,多条涉江歌案博文通过网络广泛传播。基于其影响力,在发表相关言论时,更容易受到网友关注、甚至引导舆论走向,故其应承担比普通网民更高的注意义务。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王莹在江歌案尚无最终结果时,在未核实网络消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在2019年1月至3月期间发布大量博文,称原告“当小三”“放高利贷”“陪睡”等,以及存在利用江歌案以及造假方式骗取欠款以牟利、挥霍敛财等情形,其并未尽到与其身份性质及影响范围相适应的高于一般公众的注意义务,而是随意发表毫无事实根据的评论,且该评论足以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已经构成对原告的诽谤。根据重庆市政府网站近日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重庆市教委表示,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重庆市按照“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校内优先、安全为重”的总体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实施意见》要求的开放办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