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积石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该店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分两款作出规定。第一款明确,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相应处分。第二款规定,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