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18时许,马玉彬、仝伟驾车路过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文化公园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一车辆车身严重变形,车头燃起大火,冒着浓烟,随时可能发生爆炸。当得知有一女子还被困在车里时,他们立即停车,找到一个灭火器后便冲向起火车辆,但因为火势太大,灭火器控制不了火势。马玉彬和仝伟心想必须尽快将被困女子救出,但车门严重变形已无法打开,且该女子已处于半昏迷状态。马玉彬立即用胳膊肘击碎车窗玻璃,将被困女子抱出。仝伟检查车内再没有其他被困人员后,他们快速撤离现场。1分钟后,车辆便发生了爆炸。依法惩治网络敲诈勒索企业犯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维权”之名、行“勒索”之实,牟取不法经济利益,不仅侵犯企业的财产权益,同时也使企业的商誉受损。该案的办理对于鼓励企业依法维权、警示潜在犯罪行为起到积极作用,助推企业自治、行业共治,共同优化营商环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