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石献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新的《若干意见》规定,“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检察官已经办结案件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的重要依据,纳入检察官考核管理体系”。案件质量评查主要分为三种方式,即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商务部2021年发布的《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体方案》提出,“从提升国际知名度、消费繁荣度、商业活跃度、到达便利度和政策引领度五个维度发力,补齐短板弱项,发挥城市资源禀赋优势,强化各自特色,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