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检察人员不服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受理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三十日;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在激扬青春梦想的舞台上,唐立梅寄语浙港澳青年,她表示,读书不仅是为了获得知识,更多的是让青年形成理性的思维方式和独立的思考能力,能够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参与祖国建设,“我想这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意义。”(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