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某建材公司申请办理了安康市汉滨区某村组临时用地手续,用于堆放建设碎石料,使用期限为一年。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该宗临时用地紧邻瀛湖库区水面等因素导致该公司申请办理延期用地手续未获批准。相关行政机关多次督促该公司履行土地复垦责任,但其一直未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2023年7月,相关行政机关向该公司送达《土地复垦代履行决定书》,但复垦工作仍然未实际开展。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