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溯至2018年,尤溪县某村委会与陈某满签订毛竹林经营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满必须留有150株/亩的毛竹交还村委会等内容。合同期内,陈某满因无力经营毛竹林欲提前解约,并于2021年开始拖欠租金。双方当事人对于解除合同及陈某满是否过度砍伐毛竹等情况存在分歧,遂诉至尤溪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检察长的监督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检察长可以要求检察官报告办案情况,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检察官作出说明。在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方面,规定对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的事项或者报请检察长决定,以及需要向检察长报告的案件进行实质审核。此外,对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重新定位,将监督管理责任单列出来与司法责任并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