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立案后,金乡县政府提出管辖权异议。金乡县政府认为,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不动产建设工程的所在地为华东地区,本案应由华东地区重大民事诉讼集中管辖法院,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立案监督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2万余亩非法开发项目并全部恢复原状。针对南木林县4.6万亩生态恢复人工种草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占用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多年遗留问题,日喀则市检察院通过调查走访、多次磋商,与当地党委、政府形成共识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目前,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受损的2万余亩非法开发土地已全部恢复原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