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开·全站APPkaiyun
本案例中,相邻人对房屋楼梯的利用因涉及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不是单纯利用土地,能否运用民法相邻通行权的理论解决该难题,回答是肯定的。第一,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内容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相邻通行关系涉及不动产权利人与相邻通行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即一方须为另一方提供通行便利,另一方借道通行以“必要”为前提。其核心要义是解决相邻通行问题。相邻人对房屋楼梯的利用存在相似的权利义务主体,也包含相似的权利义务内容,亦是要解决相邻人的通行问题。两者具有高度相似性。第二,作为不动产的房屋楼梯,其显著特征就是为通行而建设,而不是居住或其他用途。虽然利用他人房屋楼梯涉及房屋所有权,但由于楼梯本身所具有的通行目的,使其与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利用他人土地”中的“土地”具有相似的功能属性。而且,相较于楼梯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属性,楼梯用于通行目的的物理属性在处理通行问题上更有实际意义。第三,从解决房屋与土地关系的“地随房走”这一基本原则看,利用房屋楼梯当然包含了利用其所涉土地。由此,利用楼梯的法律内涵可表述为利用“楼梯所有权+楼梯所涉土地”,故利用楼梯通行可以解释为利用“土地”通行。第四,从利用他人不动产权利的必要性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利用他人不动产权利以“必须”为条件,而在相邻人对房屋楼梯的利用中,同样满足“必须”这一条件,因为如不利用他人不动产权利则无法上楼,严重影响其生产、生活,二者在适用条件上亦具有一致性。第五,从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看,“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而相邻人对房屋楼梯的利用,正是要解决相邻关系中方便生产和生活的问题,故运用民法典关于土地相邻通行原则来解决相似矛盾冲突,在适用场域和目标上亦高度契合。综上,解决房屋所有权与相邻权冲突,可以适用民法典关于土地相邻通行关系的相关规定。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忠认为,要让古老的文化遗产焕发出崭新价值。“以忻州为例,在世界遗产五台山的辐射下,忻州古城的成功打造是一个奇迹。要让文化遗产绽放新活力,成为走向未来的新动力。”(完)
开庭审理期间,当事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考虑到案涉商品市场价格、商品使用等因素,愿意各退一步,并签署调解书:被告公司在限期内向原告返还款项38万元,如被告未按期付款,原告可按照76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主办方表示,岳麓山青年戏剧节不仅是一场戏剧的盛宴,还是国际文化交流和艺术展示的重要窗口,更是长沙打造青年友好城市、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并通过不断丰富“戏剧+文旅”“演艺+文旅”新业态,拓宽城市文旅边界,引领文旅产业迈向新的高度,积极推动长沙成为“既叫好又叫座”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