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有义、马大头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贾有义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马大头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从“1226”到“2977”,70年间,数字变化的背后,是人大代表广泛性的增强。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能更直接地掌握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