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用生的刑事责任。9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人民法院大讲堂”第七场专题辅导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为全国法院干警作专题辅导。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