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饲养犬只给人们带来了不少乐趣,但日常生活中宠物致人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正确认识犬只致人损害的责任,对规范饲养宠物十分必要。饲养的犬只致人损害的行为,并非仅限于犬只撕咬、抓挠等与人的身体直接接触的行为。犬只因其自身的体貌外形,在靠近他人时的行动轨迹、吠叫、闻嗅等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引起他人恐慌进而产生身体受损的后果。此时,两者之间同样存在因果关系,同样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饲养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首个生态警务联勤站在该局揭牌成立,通过“晨练式”足迹巡逻、“24小时”生态智治平台全域监控以及多部门联动机制,构建起一套高效、智能的生态治理体系,不仅提升了区域间警务协作的效率,更在保护区内织就了一张严密的防护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