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法哲学前沿问题等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徐显明在辅导报告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大量事例案例,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讲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洞庭湖区总磷超标水质不达标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一体办案,全面调查、共同研判湖泊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厘清投肥养殖、农业源、生活源污染复杂因果关系,查明污染物排入的贡献度,准确认定侵权责任人和生态修复费用。办案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运用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手段,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要求,通过协助调查、出具法律意见、参加磋商等方式监督支持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法治方式引导企业积极整改,助推洞庭湖水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