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楷在案发后销毁电脑数据、遣散公司员工,到案后拒不认罪。本案犯罪手段较新,如何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精准打击犯罪,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说,为了尽快侦破案件,保存证据,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许某楷下线人员手机、电脑中的电子数据,调取往来记录,完善证人证言,认真甄别涉案人员获取的个人信息条数。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