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更好发挥作用,重心是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强调:“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⑥检察机关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既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监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协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促进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检察理论研究要立足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司法制度,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和基本职能出发,深入研究法律监督在法治监督体系中的功能作用、与其他监督的相互关系,系统研究法律监督的概念、内涵、范围、程序和方式,以及法律监督内部运行、外部制约等机制,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