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会部署的任务,既要靠改革,也要强管理。强管理本身就是改革的内涵。”张军指出,要严肃、准确、充分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坚持指标体系“体检表”的功能定位,坚决纠正、防止违背司法规律的盲目攀比排名、“唯数量论”。要把“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落实到办“案”、管“案”上,贯通评“案”与考“人”,通过管理激活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