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建强人民调解队伍。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业务技能大赛、协议书评比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区500余名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素养较高、调解能力突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奖励政策,推行调解员等级评定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以案定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立完善的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15项工作制度,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