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2022年3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率先从省级地方立法层面授权检察机关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对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2023年,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率先把行政检察监督纳入“福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体系”,将行政机关对涉营商环境检察建议的回复率、采纳率、整改率等五项指标,列为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