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条例》主要从三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在经营资格方面,取消了现行两用物项领域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条例》实施后,出口经营者无需事先申请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可以直接申请出口许可。二是在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方面,细化制定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三是在许可便利化措施方面,细化了通用许可制度,并对其适用的条件、程序作出规定。同时,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对于符合特定情形的出口,例如出境维修、参展等活动,出口经营者可以“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自行报关出口。四是在政务服务方面,要求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及时更新有关行业出口管制指南,及时答复企业关于出口物项是否属于管制物项的咨询等,增强政策透明度,提升管理效能。10月17日,中央依法治国办、教育部、司法部在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中国法治实务大讲堂”启动仪式暨首讲授课,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祎出席启动仪式并授课,中央依法治国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