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对学校食堂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学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招标,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对不具备餐饮服务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能力的,依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校供餐企业(单位)评价退出机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协议,依法进行查处。截至目前,蟠龙的商品房住宅已交付,商业大区于2023年4月底开始运营、徐泾镇属酒店已竣工启动装修。同时,包括两所幼儿园、五条道路、综合为老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程家祠堂等在内的公建配套项目已实物交付,预计2024年底前办结不动产权证。动迁安置房预计2024年10月底实现分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