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求助后,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迅速展开工作。通过视频追踪,发现蔡某已搭乘滴滴离开慈利,不知去向。而刘先生也因旅游行程另有安排离开。期间,民警通过多方工作找到蔡某的相关信息,因蔡某已身在杭州,民警多次电话联系蔡某,蔡某否认其逃单的行为并声称双方因车费产生了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才离开。民警通过协调要求其支付双方认可的车费2200元,蔡某假意同意,却迟迟不见行动,之后甚至拒绝与民警沟通。蔡某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于是,民警敦促其来慈利县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2022年4 月起,罪犯罗孝维购买胶装机、切纸机等印刷设备和原材料,在新化县洋溪镇三井村自家房屋内进行盗版书籍印刷。罗孝维在未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用欧某兰和杨某平的身份信息在拼多多注册网店销售盗版书籍。自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罗孝维销售非法出版物16997册,销售金额共计665622元,非法获利约10万元,经鉴定部分书籍为非法出版物。2023年10月7日,罗孝维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5万元,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罗孝维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