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表履职与未检工作良性互动,共筑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在人大代表的积极推动下,检察机关、妇联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依托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协同办公室,积极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同时建立“1+3”枢纽型家校社共育“家庭学堂”,以四级人大代表为纽带,将未成年人保护覆盖到社区、学校、家庭。据统计,辽宁省已组织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8700人次。“通过换位体验,不仅促使相关部门改进和优化了一系列办事流程,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设身处地为企业群众着想。”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周轶赢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