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要尊重住房保障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意愿,由住房保障对象根据房源区位、品质、价格等,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配租。”柴强说,商品房“收储”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收购价格等,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商品房;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支持。特别是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到一视同仁,不搞“强买强卖”。此外,外资稳存量促增量工作扎实推进,在津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超过290家。上半年实际使用外资31.6亿美元,外资企业税收增长15.2%,体量占全市的34.6%。空客、诺和诺德、SMC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