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至2024年5月,龙岩市审判机关经依法审理,对犯罪集团“金主”李某某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人民币八百五十五万元的罚金;对廖某某、林某某等9名骨干成员判处八年八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百一十三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对饶某某等112名一般参与人员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判处七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对在胶林宾馆“卡部”实施犯罪的傅某某等10余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六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重庆市高院点评认为,该案是准确适用正当防卫条款审理民事侵权纠纷的典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一条均规定了正当防卫条款,作为法定免责事由。本案中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致加害人受伤,人民检察院认定其符合刑法上的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对侯某的行为在刑事法律上属于正当防卫进行定性,并对双方纠纷发生过程的事实进行了认定,民事诉讼中未提出相反的证据推翻该不起诉决定中认定的事实,依法认定在民事法律上亦构成正当防卫。本案审理中,人民法院准确把握民事法律正当防卫认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一条认定防卫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让正义“不委屈也可以求全”,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