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重要原则,是在多渠道了解群众关切、认真听取多方意见、深入分析研判形势的基础上形成的,统筹考虑了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在改革研究论证过程中,有关部门通过民情调研、座谈研讨、群众来信、“两会”建议提案等方式收集各方意见,有的劳动者希望早一点退休,有的希望晚一点退休,多数人希望能够对退休年龄有一定的弹性选择,并关注改革对就业、社保、养老托育等方面的影响。这些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尽可能地吸纳到具体的政策举措和相关配套措施中,例如,落实自愿、弹性原则,合理确定延迟退休的目标年龄,完善法定退休年龄调整的节奏等,努力使改革举措更加适应国情、社情和民情。中央党政军群各部门和北京市主要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省区市和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各界代表,外国驻华使节等约3000人出席大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