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观将使命型执政党和国家的人权责任置于个人主观救济之前,在宪法制度体系和人权实践上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人权形态,即全体面向人权积极促进与个体面向人权司法保障双制度形态,形成了“客观利益积极促进”与“主观权利司法救济”双规范体系。三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一个口号,即“弘扬‘上海精神’:上合组织在行动”。中方将“行动”二字作为主席国工作的关键词,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举办100多项会议和活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进一步深化上合组织各领域务实合作,巩固政治互信、维护共同安全、促进共同繁荣、加强民间交往、提升机制效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