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强化学校校(园)长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责任意识,督促校(园)长每月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督促学校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与学校实际相符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迅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潜藏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学校应建立对承包经营企业、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商的考核评价机制,按机制及时更换、淘汰不符合考核评价要求的经营主体。对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依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进行查处。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10月19日晚,官渡区联合调查组通报了有关情况:该批次鲜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责令涉事企业停止经营;涉事校长被免职;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通报详情如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