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NG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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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      2.公司、企业体系内的中层负责人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在财务造假行为中负有部分组织责任或者积极参与起较大作用的,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或者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作用不大的,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撰稿:毛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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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浩翔 我不换裤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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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灏|给宋淇的信添个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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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勃观测英仙座环状星系
      2024/08/20   来自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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