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制度都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要聚焦拟不起诉等具有诉讼终局性的案件,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以及疑难复杂、争议较大、具有引领性的案件等,把“应听尽听”与规范听证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听证质效,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要进一步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积极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职,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