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某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期满后,双方未再续签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但甲公司继续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19年7月16日,该小区业委会出具的《解聘通知》载明,经业主大会决议,决定解聘甲公司,服务合同终止于2019年10月16日晚上11:59分。后由乙公司接手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19年10月11日,甲公司及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该小区所属的居委会形成会议记录,载明老物业同意10月16日平稳交接,提出需要留守二至三人半年时间,对欠缴物业费进行收缴;2019年10月16日,甲公司工作人员与该小区业委会再次形成会议记录,其中载明业委会确认以下事宜:……4. 物业服务费收到10月16日……要做好群众后续转移工作,在加强“第二道防线”除险加固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后续群众转移的充分准备。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落实各项调度管控措施,保障受灾群众有序转移,确保抢险救援车辆顺利通行。要针对性加强救援现场及周边警力部署,强化群众安置点秩序维护和社会面巡逻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到“群众在哪里、人民警察就在哪里”。要加强应急值守备勤,完善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前后方联动,动态调整方案预案,确保抢险救援有力、有序、有效。要做好物资装备保障,加强抢险救援力量和值守备勤人员装备配备,为高效抢险提供有力支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