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与其妻子刘某甲陆续从各大电商平台购买零食,通过在包装袋内放置虫子、塑料、头发等异物,并重新密封,伪造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假象,找商家索赔。若商家不同意赔偿,被告人便以在网上曝光或者投诉相要挟。被告人李某某、刘某甲以此方式先后向17家电商企业敲诈勒索206次,涉案金额共计17万余元。其间,刘某乙帮助刘某甲签收快递、接收商家赔付款等,参与金额共计2.6万元,获利500元。 家属重金感谢,找到人平安带下山支付10万(元);找到红色背包支付 5000(元)、冲锋衣外套支付3000(元)、其他零散物品支付 1000-3000(元)不等;提供露营照片、证实为她本人的1000元;其他有价值线索,支付1000到10000(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