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资深检察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并设专职委员。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功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副局长王炳江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机制,推进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确保追责惩戒及时常态、严格规范、精准到位。一是在“及时常态”方面,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对检察人员承办的案件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分析研判,认为当事检察人员可能存在违反检察职责行为的,要启动司法责任调查程序;二是在“严格规范”方面,明确了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还规定应当制作调查决定书;三是在“精准到位”方面,对责任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的,可以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