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特有的客栈、民宅住宿是我们立法的重点对象。”何妙云解释,通过调研论证,客栈、民宅住宿被纳入《潮州市民宿管理办法》管理范围等,在条款中明确:“本办法所称民宿,是指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旅游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只要符合这一类的住宿经营者都属于‘民宿’,都需要到当地文旅部门进行报备。”新邱公安分局长营子派出所民辅警在进行“扫楼行动”中,听到一户居民家中有巨大声响,民警立即来到这家住户询问情况,发现是一对夫妻正在争吵,产生了厮打行为。民辅警迅速上前拉开二人,一边缓和紧张气氛,一边深入了解缘由,原来夫妻二人是因为琐事意见不合,情绪激动才动了手,民警对二人的过激行为批评教育并进行耐心劝导,夫妻二人认识到错误后,相互道歉、重归于好,并表示以后会互相理解,避免过激行为,同时对民警的细心调解表示感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