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用生的刑事责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探索性事业,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去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寻求有效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