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党组成员、副院长茅仲华、沈亮、李勇出席会议。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2.本研究专项实施分类管理。学术团队项目不明确限定研究周期,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动态退出”的管理机制,一般立项后3年内检查评估一次,重点评估学术团队在课题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效,评估合格的予以滚动资助,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学者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5年,允许个别研究难度较大的项目适当延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