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介绍,现行条例中规定婚姻登记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居民户口簿是其有效证明材料。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工作和生活,现有规定给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带来很多限制,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无形中也增加了额外负担,取消当事人提供户口簿的规定则解决了这个难题。一位老伙伴,日夜里风雨兼程!一台打字机,四十载时光流转!从字盘找字到键盘打字、从纸质卷宗到电子办案,指尖上留下的印记是一代代检察人接力奋进的记忆。科技的进步,工具的升级。不仅仅见证了检察信息化起步的过程,更见证着检察工作办案质效的不断提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