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格局中,消费者组织处于枢纽位置,具有发挥带动和撬动作用的先天条件。因而,消费者组织存在的意义,主要不应该是亲力亲为地受理和调处消费纠纷,而是当好动员、汇聚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的大平台,推进形成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力。卞秀芹说,海边非常美丽,但是海里也充满了风险。尤其还会有各种暗流,一些外地游客不熟悉,很容易被困住。这个时候,加上非常惊慌,很快就没体力了。因此,希望游客们一定要远离深水区,切莫到未开放的水域玩耍。同时,家长们也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切莫大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