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他于1949年10月至1954年,在中国出版总署编译局任助理编辑;1954年至1957年,在北京时代出版社任编辑;1957年至1975年,在北京商务印书馆任编辑;1975年至1978年,在北京市西城区五七大学任教师;1978年3月至1988年3月,在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任编审。4.通过提供犯罪场所、条件保障、武装庇护、人员管理等方式管理控制犯罪团伙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抽成分红或者收取相关费用,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符合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