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这些年来,一直在不断地强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充电安全知识普及,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向广大群众讲清事故教训、讲清法律责任、讲明事故后果。对拒不履行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的单位场所和“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这些行为屡劝不改的责任人员,强化联合执法。比如,前段时间,全国整治专班共组织开展多轮集中检查,共计劝导搬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65.5万辆。从检查过程上看,大多数群众都是理解和配合的;从近两个月的火灾数据上看,效果也是好的,降低了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的概率。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了网络上有一些声音,对于个别地方执法手段和尺度有失妥当的,全国整治专班也及时提出要求,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劝说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本案中,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方式,积极推动府院联动,通过调解寻求双方利益最佳平衡点,促成多方协同实质化解纠纷,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培育东北全面振兴新的经济增长点,助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本案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推动新能源生产企业、汽车制造业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服务和保障东北全面振兴的决心和担当,是司法助推因地制宜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增强发展新动能的生动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