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该案对企业产生负面社会效应,检察官多次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认识,向该公司出具致歉信并取得了公司的谅解。结合张某认罪悔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对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后张某未上诉。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榜样的引领。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向王大为学习,学习他忠心向党、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坚守初心、根植护航平安的为民情怀,学习他砥砺奋进、勇做忠诚卫士的职责意识,将英雄的精神转化为前行的力量。详情